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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好2009年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0日 09:3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作好2009年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我院现有少量全日制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调剂指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主要调剂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少量为往届生),调剂接收校内外轻工、纺织染整、食品及材料学等相关学科初试上线学生。

二、培养方式:全脱产在校学习,可以单位委托培养,也可自筹经费培养。

三、毕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后,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到委托培养单位就业,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可进行“双向选择”或学校推荐就业。

四、招生办法:

1、学院对报名全日制轻工技术与工程工程硕士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办法与四川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相同,复试中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进行复试调剂,录取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进行加权处理后排队从高到低录取。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4、对拟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需调档政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由毕业学校做出政审意见,档案待毕业时,一并寄到我校。

五、联系方式

梁老师(学院):028-85405840

轻工学科:李老师 028-85462568

纺织学科:陈老师 028-89572055、85405529 fz1@email.scu.edu.cn

食品学科:赵老师 028-81901126

材料学科:李老师 028-8540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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