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四川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四川大学 | 信息门户 | 邮件系统 | English
轻纺与食品学院
 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师资队伍  对外交流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校友工作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关于对2019年12月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博士研究生拟予以退学处理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3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2017]66号)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延期、休学在内)内完成学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将以主动退学或退学处理终止学籍。

根据上述规定,对以下不愿办理主动退学,或长期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超期博士研究生,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拟予以退学处理告知书,公告时间30日。在公告期内,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辩和书面陈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辩和书面陈述者,视为同意处理意见。公告期满后,学院将按学校规定办理。

名单请见附件。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月10日


  • 附件【201912名单.docx】已下载

关闭

Copyright © 2018 四川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电话:028-85405836 028-85405840(院办)
028-85461730(党办)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微信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微信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公众号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