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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佳大学生标兵”“双十佳优秀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0日 12:0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十佳大学生标兵”“双十佳优秀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奖励一批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学生和先进学生集体,以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按照《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十佳大学生标兵”“双十佳优秀学生”“双十佳文明班级”“ 双十佳文明寝室”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评学生: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个人及集体;

成绩(果)计入时限: 2007-2008学年至2008-2009学年,即2007年7月-2009年3月。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所在学院学生实际情况推荐,原则上可推荐:

“十佳大学生标兵”本科生研究生1名,

“双十佳优秀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名,

“双十佳文明班级”1名,

“双十佳文明寝室”1名。

三、各奖项奖励标准、评选条件、评选办法以《学生手册》(2008年9月版)公布的《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为准。

四、报送要求

1、网上申报

学院在推荐工作结束后,通知推荐个人和集体在四川大学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请程序,辅导员和党委副书记网上完成初审后提交学生处。

2、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请于4月10日前交学生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各推荐个人和集体可准备5分钟长的多媒体支撑材料,以便答辩时进行展示。

以上两项请务必于4月10日前完成,过时作弃权处理。

五、评选时间安排

1.3月19-4月10日 学院评选公示

2.4月13日-4月20日 学生处审核、初评

3.4月下旬 学校评审委员会择期进行答辩

“双十佳”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是我校学生争优创先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学校人才培养的理念和价值导向,希望各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认真负责地作好评选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各奖项申请表

学 生 处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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