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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8日 18:4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各专业: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大教〔2007〕110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

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2009届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的工作,我院按照教育部、四川省和四川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确定了轻纺与食品学院2009届免试研究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建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立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学督导专家代表、毕业班辅导员组成。

我院2009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 何有节教授

副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刘晓虎副教授

主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兰建武教授

成 员: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副系主任 李国英教授

食品工程系副系主任 张文学教授

纺织与服装工程系副系主任 陈衍夏教授

毕业班辅导员 冯国涛 李 慧 老师

同时成立专家考核小组,专门负责推免生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二、文件精神传达

组织全院2009届毕业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大教〔2007〕110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草案)和《四川大学学生手册》等文件内容。

三、个人申请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三年个人总结的形式,于9月23日(星期二)前提出个人书面推免申请并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业成绩考核

9月24日(周四)中午12时前提交学业排名(学生本人签名认可,否则无效),各专业学业成绩排名前25%的同学进入推免生侯选名单,取得专家面试的资格。

五、专家面试

分专业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出分项的面试成绩,由考核小组负责人汇总面试成绩,并提交专家组组长签字的成绩单。

面试时间与地点:

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 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14:00 皮革楼会议室

食品工程系 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14:00 食品系多媒体教室

纺织与服装工程系 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14:00 纺工楼319、321室

六、综合排名、公示和最终推荐

按 学业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5%+科研能力成绩×10%+社会活动成绩×5%+专家面试成绩×20%

对参加面试的学生进行最终排名:根据学校下达名额由高分向低分提出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和学校教务处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荐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无异议,由学院组织初选推免生填写《四川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上报教务处。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七、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推免生初选名单,组织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九、推免工作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请各系、各专业在16日前把公示文档和推免名单的汇总表格(含电子文档)交到学院。

轻纺与食品学院

200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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