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时间:2010年4月7日上午8:30-12:00
听力:8:30-9:00 笔试:9:00-11:00 面试:11:10-12:00
1、考生复试时须携带证件: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体检用照片(1张);往届毕业生还须带毕业证书原件。
3、复试成绩总分200分,笔试占100分,面试占6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复试总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单科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能录取。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5:5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进行排队录取,并根据学校给出的奖助金名额数量,统一按顺序排序后确定。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免试推荐生考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外语)/2
4、复试及体检合格的外校考生将发给“四川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请考生带回原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按调档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校考生有关手续由本单位办理。所有考生政审合格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