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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四川大学纺织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0日 09:4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09年四川大学纺织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 复试时间

200947(星期二)上午900-1100,专业课笔试(总分100分);

下午230开始,面试及外语能力考试(60+40分)。

(*本校2009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同时参加专业课笔试

二. 复试地点

考试地点:成都市科华北路,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纺工楼321室。

外地考生到校途径: 成都火车站乘55路公交车,磨子村(科华北路)站下,往前走200m左右,信号灯处过街,四川大学西大门进门100m,纺工楼三楼306室。

报到时间地点47日上午900以前

纺工楼306室。

三. 笔试考试科目

●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两专业考生:

1. 《纤维化学与物理》(蔡再生编,中国纺织出版社);

2. 《染整工艺原理》(第二、三册,王菊生等编,中国纺织出版社)。

*两门中任选一门

3. 外语考试:相关专业外语翻译。

● 服装专业考生:

1. 《服装结构》(张祖芳等译,服饰造型讲座,东华大学出版社);

2. 《服装设计》(刘元风等编,服装艺术设计,中国纺织出版社);

*两门中任选一门。

3. 外语考试:本专业外语翻译。

四.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证件

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本科成绩单,往届毕业生还须带毕业证书。

五. 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期间还将在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每日10:00以后),请带上照片1

2. 复试及体检合格的外校考生将发给“四川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请考生带回原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按调档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校考生有关手续由本单位办理。所有考生政审合格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3. 复试期间考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复试费由考生自理。

4. 按学校规定,复试总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单科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能录取。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5:5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进行排队录取,并根据学校给出的奖助金名额数量,统一按顺序排序后确定。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免试推荐生考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外语)/2

5.复试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6.其他注意事项等均按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可查阅四川大学网站研究生院的相关内容或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主页通知等。

六.联系方式

Tel/Fax:028-85405529、85405424、89572055(小灵通)

四川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系

200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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