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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 17:1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四川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20017月,由原轻工食品学院和纺织学院合并组建,学院历史可追溯至1921年建立的燕京大学制革学系、1952年建立的四川化工学院皮革专业、食品化工专业和1958年成都工学院在国内率先开办的化学纤维专业。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我校办学实力强和办学特色十分突出的学院之一,其中皮革化学与工程学科整体进入国际前列。学院由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纺织与服装工程系、食品工程系、纺织研究所、制革清洁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皮革工程国家专业实验室、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食品工程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和合成革研究中心构成。学院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省一级重点学科1个和二级重点学科3个,其中皮革化学与工程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共建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三个国家重点学科,牵头建设四川大学先进轻工技术与环境保护一流学科群,并参与学校“健康食品及安全评价”一流学科建设。

学院2020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105名,其中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54名,科学学位拟接收专业(方向)包括材料学(聚合物结构与性能、聚合物合成与改性、高分子材料的高性能化与功能化)、轻工技术与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生物质化学与工程、发酵工程、先进轻工材料、食品科学与营养健康、服饰工程)、服装设计,专业学位接收专业(方向)包括材料与化工(轻工技术与工程、材料工程)、生物与医药(健康食品工程)。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须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来自高水平院校,已经参加过我院“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 ”活动且面试合格者,取得保研资格即可被我院接收。

二、接收专业、人数

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直博生)。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招生目录查询网站:https://yz.scu.edu.cn/sszyml/tmsml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即日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请将2020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或《四川大学2020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2020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简况表》1份(附件3),电子版先行发送至xuyalin202@163.com,纸质版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文章、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等材料复印件于923日前寄至我院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纺工附楼202,联系方式:028-85405840,联系人:徐老师)。学院收到材料后会及时审核,并以短信通知的形式告知符合要求的同学面试时间和地点,请申请者保持通讯畅通。

以上材料交验可与复试同时进行,所有考生到我院参加复试时请将材料交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纺工附楼202室,并领取《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信息表》(附件3)后再到相应系所参加复试。

2.  928日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网后及时在网上填报专业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 学院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复试完成并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24小时之内确认及完成录取手续。

4. 已参加我院组织的2019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且面试合格者,如有意向推免至我院,推免系统开网后请于929日前填报并完成录取手续,并在1015日前将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寄至我院,否则一旦该专业推免指标接收完成后我院则无法再接收。若申请直接攻博者,请按上述要求及时发送申请表和汇总表到指定邮箱。

5. 我院所有录取工作预计在1019日前完成,前期未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若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学院将根据专业接收推免指标完成的实际情况再酌情安排复试。

6. 对成功推免到我院的校外推免生(以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名单为准)报销面试时往返的交通费(起始站或终点站须为成都,只报销火车票硬卧或二等座,飞机票不予报销),请妥善保管票据,需要报销者请于111日前将票据邮寄至我院办公室。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

五、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室:徐老师,17311314454

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刘老师,15002807471

食品工程系:迟老师,13880920839

纺织服装系:施老师,13458667698

纺织研究所:王老师,18284500375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http://qfsp.scu.edu.cn/xsgz/zsjy.htm

六、举报受理渠道

四川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61730emailfgt@scu.edu.cn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4. 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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