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继续表彰2023年在纺织教学和科研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及有特殊贡献的教育管理干部和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纺织之光”教师奖获得者推荐条件
1.师德高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风严谨、勇于创新、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努力从事教学建设和科学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
3.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纺织之光”学生奖获得者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
二、参评对象
(一)“纺织之光”教师奖参评对象
符合“纺织之光”教师奖评选条件且本年度仍承担纺织研究所和服装与服饰设计系教学任务的教师。已获得“纺织之光”教师奖的教师不得再次推荐。
(二)“纺织之光”学生奖参评对象
本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三、四年级本科生;纺研所和服装与服饰设计系二年级及以上硕、博士研究生。
已经确定转出服装与服饰设计系专业的本科生不在本奖励范围之列。历年已获得“纺织之光”学生奖的学生不得再次推荐。
三、指标分配及奖励标准
(一)教师奖 1人;
奖励标准:10000元/人。
(二)学生奖5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三、四年级本科生共2人;
纺研所硕、博士研究生2人;
服装与服饰设计系硕、博士研究生1人;
奖励标准:8000元/人。
四、申请方式
(一)教师奖申请
教师自愿申请,填写《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教师奖评审表》(附件1),于9月7日前将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交至陈胜老师处(纺工楼304室),逾期视为弃权。如果申请人数超3人,由纺研所与服装与服饰设计系按照1:3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学院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评审小组组织的答辩评审会。如果申请人数未达到或超过3人,申请人直接参加答辩评审会。
(二)学生奖申请
学生自愿申请,填写《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学生奖评审表》(附件2),于9月7日前将申请材料(评审表、成绩单以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交至学生事务办公室贺婷老师处(望江校区纺工附楼204),逾期视为弃权。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所在系列指标数的两倍,由学生事务办公室、纺研所、服装与服饰设计系所按照1:2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学院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评审小组组织的答辩评审会。如果申请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所在系列指标数的两倍,申请人直接参加答辩评审会。
五、补充说明
1.凡获得2023年度“纺织之光”学生奖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本年度其他奖学金评定;硕、博士研究生如获得高于此金额的奖学金,荣誉双重享受、奖金就高不就低。
2.答辩评审会日期另行通知。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评审小组
2023年9月4日
附件:
1.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教师奖评审表
2.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学生奖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