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通知》以及《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实施方案》的评定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奖助学金评定审核小组集体讨论的程序,拟推荐以下同学参评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现公示如下:
一等:
伍国燚 2019141500245 2019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
二等:
李瑜琪 2017141502082 2017级轻化工程专业本科生
叶步青 2017141496059 2017级生物工程专业本科生
陈路露 2016141502091 2018级轻化工程专业本科生
周芯铭 2018141504054 2018级轻化工程专业本科生
马紫君 2019141500248 2019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
马静芳 2020141500327 2020级工科试验班(生物质加工利用工程)
杨世荣 2020141500330 2020级工科试验班(生物质加工利用工程)
马晓玉 2020141500332 2020级工科试验班(生物质加工利用工程)
马博洋 2020141500334 2020级工科试验班(生物质加工利用工程)
三等:
王嘉莹 2018141501249 2018级轻化工程专业本科生
李英祺 2020141500052 2020级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生
方 沿 2020141500323 2020级工科试验班(生物质加工利用工程)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4日12:00,公示期间,如有需要反应的情况请以实名制发邮件至fgt@scu.edu.cn,电话028—85463921。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