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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育部200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09日 10:5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选派条件

1. 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到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和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对学校列入重点培养计划、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2006处度该计划全国共资助1000名,并向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高校倾斜。对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区的人选,每人每学年资助培养费8000元。

三、考核和管理参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关于选派教职工到国内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进修的通知》(请在学院党办查询)。

四、培训项目介绍和申请材料及格式详见附件和相关网站。

五、请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及电子文档于5月19日前交学院党办。

轻纺与食品学院

200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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