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年度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川大校[2002]31号文),《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川大人[2005]44号)和《四川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川大人[2005]46号)等文件精神,请校内各单位认真做好2005年度的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此次考核中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聘任合同书》进行考核。
2.此次年度考核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15日。
3.考核标准及考核结果为“优秀”人员的比例按川大校[2002]31号文规定执行,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年度考核中出色完成学年度内基本工作任务和岗位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为优秀;保质按量完成了基本工作任务和岗位工作任务的为合格;完成基本工作任务但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为基本合格;未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为不合格。
4.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全额发放岗位津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应予以警告,并按一定的比例扣发或不发岗位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岗位津贴,停发活工资,不计发当年年终奖金。
5.请将“考核结果与考核人员名单”以及“考核汇总表”(含电子文本)于2006年3月12日前报学院党办。
6.联系电话:85461730、80860540。
附件1 四川大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参见http://rsc.scu.edu.cn/tz/tz254.htm
附件2 四川大学各单位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参见http://rsc.scu.edu.cn/tz/tz254.htm
轻纺与食品学院
200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