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研究所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第二批调剂复试名单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5年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8:30-9:00
报到地点: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纺工楼401室)
2.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00-9:30
笔试地点:纺工楼404室
笔试科目:英语听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40-11:40
笔试地点:纺工楼404室
笔试科目: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
参考书目:《高分子化学》(第四版)潘祖仁编,化学工业出版社;《高分子物理》(第三版)何君曼,复旦大学出版社。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下午14:30-16:30
面试地点:纺工楼404室
4.体检:
体检时间:3月22日—4月1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2015年3月30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纺工楼401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六、咨询联系方式:
林老师,18980736849
七、举报受理渠道:
轻纺与食品学院纪委办公室,刘书记,电话:85401730,邮箱qfsp@163.com
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